我区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件被市纪委通报
梅州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
发布时间:2019-01-2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353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成了有效震慑。2018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5宗,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人。春节、元宵将近,为加强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梅州市军工站站长温华伟私车公养等问题

2016年2月至7月间,温华伟先后六次违规用公款报销私车燃油费用共计0.19万元。另外,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温华伟多次授意站内工作人员以接兵费用、食品、办公用品等名目虚开发票或虚大发票金额,套取现金共计7.89万元用于业务开支和个人使用。2018年5月,梅州市纪委给予温华伟党内警告处分。

      二、梅江区文化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1年1月至2017年12月,梅江区文化馆馆长丘怀好与副馆长廖琼燕、刘小勇及会计钟玲四人共同商议,多次使用梅花艺术团账户上的资金为该馆在编人员发放补助共计35.24万元。2017年2月,丘怀好与廖琼燕等人共同商议,多次采用虚大或虚构场景布置费方式套取公款共计18.48万元,其中1.79万元用于为该馆及艺术团工作人员发放补助,5.75万元用于到广州宴请专家指导工作,5.23万元暂未使用,剩余用于发票手续费等。此外,梅江区文化馆还存在规避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2018年,梅江区纪委监委给予丘怀好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刘小勇等2人政务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三、梅县区新城办事处程江居委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吃喝送礼、旅游、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07年至2016年,程江居委出现公款旅游、挥霍浪费集体资金,公款送礼、滥发津补贴等违纪问题。其中,2013年1月以来使用村集体资金18.41万元用于吃喝送礼等公款消费;2007年至2013年先后10余次使用集体资金40.18万元用于公款旅游;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向居委干部发放现金补助30.98万元,发放本应由个人支付的社保补助1.79万元。此外,程江居委党支部书记、居委主任赖顺贵还存在未向组织报告,大操大办治丧、乔迁活动等问题。2018年7月,梅县区纪委监委给予赖顺贵等10名居委干部党纪政务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四、兴宁市水口镇教美村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4年3月至2017年5月,水口镇教美村“两委”干部黄强、黄秋朋、杨春珍、黄小根、黄远辉、黄坤元、黄钦泉等人在村委借债运转的情况下,利用村集体资金用餐191次共计6.61万元。2015年1月,套取村文化广场建设资金3万元用于私分。2014年4月至2017年5月,以借款方式私分村集体资金13笔共计4.7万元。2018年11月,兴宁市纪委监委给予黄强等7人党纪政务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五、平远县招商局违规购买食品和土特产用于招商业务问题

2016年至2017年,平远县招商局违规购买本地茶油、茶叶、脐橙、沙田柚及酒等食品和土特产共计54.6万元用于招商业务。其中2016年和2017年分别花费24.39万元、27.23万元。2018年9月,平远县纪委给予平远县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益均党内警告处分。

      六、五华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间,五华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主任张金安召集该室陈兴平、曾连山、魏远波、钟碧中、钟伟平、蓝红东、李伟华等副主任以口头商议形式决定,将该室部分设计业务费和往年结余资金共计138.7万元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另设账薄管理,并从中支取部分资金违规发放该室干部补助、干部职工及亲属生病慰问等共计80.8万元。此外,在财务账户中以“职称补助”名义向县财政认供的该室9名工程技术人员违规发放补助共计3.4万元。2018年4月,五华县纪委监委给予张金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兴平等7人党纪政务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上述6起 “四风”典型问题,有的巧立名目滥发补贴,“美其名曰”为大家谋福利,实则为一己私利;有的违规公款吃喝送礼,名为工作沟通需要,实为慷公家之慨、谋个人之名;有的违规设立“小金库”,将“集体研究”当作“免责金牌”;有的私人消费却要公款报销,践踏公私界限。这些人不知收敛、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人员被严肃处理,体现了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坚定决心。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春节、元宵将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守土尽责,久久为功,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率先垂范、从严律己,从小事小节做起,发挥“头雁效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管,守好第一道防线;要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领域,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尤其是明知故犯、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依法从严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