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6年,程江居委出现公款旅游、挥霍浪费集体资金,公款送礼、滥发津补贴等违纪问题。其中,2013年1月以来使用村集体资金18.41万元用于吃喝送礼等公款消费;2007年至2013年先后10余次使用集体资金40.18万元用于公款旅游;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向居委干部发放现金补助30.98万元,发放本应由个人支付的社保补助1.79万元。此外,程江居委党支部书记、居委主任赖顺贵还存在未向组织报告,大操大办治丧、乔迁活动等问题。2018年7月,梅县区纪委监委给予赖顺贵等10名居委干部党纪政务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2014年3月至2017年5月,水口镇教美村“两委”干部黄强、黄秋朋、杨春珍、黄小根、黄远辉、黄坤元、黄钦泉等人在村委借债运转的情况下,利用村集体资金用餐191次共计6.61万元。2015年1月,套取村文化广场建设资金3万元用于私分。2014年4月至2017年5月,以借款方式私分村集体资金13笔共计4.7万元。2018年11月,兴宁市纪委监委给予黄强等7人党纪政务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2016年至2017年,平远县招商局违规购买本地茶油、茶叶、脐橙、沙田柚及酒等食品和土特产共计54.6万元用于招商业务。其中2016年和2017年分别花费24.39万元、27.23万元。2018年9月,平远县纪委给予平远县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益均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间,五华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主任张金安召集该室陈兴平、曾连山、魏远波、钟碧中、钟伟平、蓝红东、李伟华等副主任以口头商议形式决定,将该室部分设计业务费和往年结余资金共计138.7万元存入个人银行账户、另设账薄管理,并从中支取部分资金违规发放该室干部补助、干部职工及亲属生病慰问等共计80.8万元。此外,在财务账户中以“职称补助”名义向县财政认供的该室9名工程技术人员违规发放补助共计3.4万元。2018年4月,五华县纪委监委给予张金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兴平等7人党纪政务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上述6起 “四风”典型问题,有的巧立名目滥发补贴,“美其名曰”为大家谋福利,实则为一己私利;有的违规公款吃喝送礼,名为工作沟通需要,实为慷公家之慨、谋个人之名;有的违规设立“小金库”,将“集体研究”当作“免责金牌”;有的私人消费却要公款报销,践踏公私界限。这些人不知收敛、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人员被严肃处理,体现了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坚定决心。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春节、元宵将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守土尽责,久久为功,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率先垂范、从严律己,从小事小节做起,发挥“头雁效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管,守好第一道防线;要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领域,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尤其是明知故犯、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依法从严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