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司法局三角司法所原副所长徐荣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梅江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2330


日前,梅江区纪委监委对梅江区司法局三角司法所原副所长、四级主任科员徐荣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荣理想信念缺失,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法纪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并在纪律审查期间“联系安排入学”为名,收受多名学生家长财物,造成恶劣影响;在调解工作中违规收取当事人保证金用于个人开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司法所代为保管的群众拆迁款用于营利活动。

徐荣胜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并涉嫌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梅江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荣胜开除党籍处分;由梅江区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徐荣胜简历

 

徐荣胜,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广东省龙川县人,大专学历,1983年5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5月梅县市综合粮品厂营业员;

1984年5月梅县市第二进出口服务公司采购员;

1985年5月梅县市老干部局职工;

1988年8月梅江区司法局科员;

2010年5月任梅江区司法局三角司法所副所长;

2019年6月任梅江区司法局三角司法所副所长、四级主任科员;

2020年9月梅江区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