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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共梅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梅江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梅江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区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叶俊、刘克熙、李真珍(女)、李绮琼(女)、沈志伟、张镇山、陈公能、陈永山、陈孙鹏、罗向明、黄卫红(女)、黄紫利(女)、曾秋妤(女)为梅江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2年1月。
梅江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