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明电〔2025〕108号)精神,梅州市梅江区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1名。
(二)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辅助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辅助人员身份,履行辅助人员义务;
3. 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4. 身体健康,适应户外、加班工作,能协助完成相关任务。
(二)具体条件
详见《梅州市梅江区纪委监委辅助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初步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初步审核
1.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4日—7月27日。
2.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 报名材料:
(1)《梅州市梅江区纪委监委辅助人员个人简历表》(附件2)扫描件及电子版,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内彩色证件照1张;
(2)《梅州市梅江区纪委监委辅助人员考生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须手写签名和日期;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4)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属集体户口的,复印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均扫描在同一页;
(5)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学信网查验的学历、学位验证材料;
(7)所在党委或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8)其他学习和工作期间获奖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有)。
报考人员登录梅江清风网站(https://jw. meijiang. gov. cn/),按要求下载相关表格填写信息后打印,手写签名、扫描,与其他要求资料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mjqjwxjs@163. 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请以“姓名+区纪委监委辅助人员”命名,邮件附件需用阿拉伯数字排序,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以上报名材料在通过面试后,须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供本单位核查留底。
4. 未按照报名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要求:
(1)请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名材料完整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2)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
(4)《梅州市梅江区纪委监委辅助人员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手签确认并填写日期;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6年8月4日—8月5日。
2.面试人员范围:通过初审合格的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以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处置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通过后由梅江区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相关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梅江清风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梅江区纪委监委辅助人员福利待遇相关文件执行。招聘单位不负责解决应聘人员的户口、住宿、上下班交通等。
五、附则
本公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由梅江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3-219663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投诉电话:0753-2198233(受理时间同上)。
附件1:梅州市梅江区纪委监委辅助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梅州市梅江区纪委监委辅助人员个人简历表
附件3:梅州市梅江区纪委监委辅助人员考生承诺书
中共梅州市梅江区纪委办公室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