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0-09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160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练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经查,20132月至9月,时任区林业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区清凉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所长李练将其与朋友到KTV和足浴场所消费的5张合计金额5364元的发票,以公务接待名义进行报销;2015年底,李练将清凉山管理所配备给其的公车交回管理所作为公务用车,但截留该公务用车加油卡,将卡内余额2000元用于其私家车加油。

此外,李练还存在违反财经纪律,授意他人虚开发票套取公款购买茶叶归个人支配使用,授意、批准出借公款给他人使用等违纪行为。

20209月,区纪委监委给予李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

上述问题的产生,充分暴露出我区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特别是十八大以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受到严肃查处,教训十分深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强化监督管理,做到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强化教育引导,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形成“头雁效应”。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始终,对典型案例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不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