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3-04-29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896

2023年“五一”、端午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梅州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一、五华县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傅国强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2015年下半年起,傅国强长期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车辆,由其本人实际使用至案发前;2016年至2022年,傅国强在每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先后14次收受工程老板所送红包、礼金共计14万元。傅国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梅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赖勤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8年,赖勤在每年春节、中秋节前,收受下属及社会人员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9.8万元;2013年至2016年,赖勤在每年春节、中秋节前,向从事公务人员赠送节日礼金共计8万元。赖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梅州市嘉泰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曾献钦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22年,曾献钦在每年春节、中秋节期间,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洋酒56瓶。曾献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五华县龙村镇翻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温振青套取公款用于违规送礼问题。2017年至2021年,温振青伙同该村时任党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温某某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套取村集体资金购买茶叶等礼品用于送礼共计42.75万元。温振青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4起典型案例凸显“四风”问题仍然顽固复杂,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现象较为突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发扬党的自我革命精神,以严要求、高标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五一”、端午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严防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等老问题反弹回潮,紧盯在隐蔽场所组织和接受宴请、“舌尖上的浪费”、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等由明转暗、改头换面的新动向,以及隐藏在高档酒、奢华包装背后的享乐奢靡现象,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深挖彻查背后存在的利益勾兑、权钱交易等问题,对顶风违纪的,要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以有力有效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