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纪委监委对梅江区委原副书记张茂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茂先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送款和送给他人财物;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征收土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茂先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充当梁义章涉黑涉恶势力团伙保护伞;利欲熏心,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梅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茂先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