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原主任冯浩被“双开”
发布时间:2019-01-31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414

日前,梅江区纪委监委对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原主任冯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冯浩违反政治纪律,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期间,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向涉黑涉恶组织头目梁义章提供利益输送、收受梁义章送款的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他人节日礼金,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报销;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送款,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在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违规实施征收补偿工作,违规审核补偿资金拨付,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冯浩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党性观念、宗旨意识、纪律意识淡薄,充当梁义章涉黑涉恶势力团伙的“保护伞”,其行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梅江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梅江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冯浩开除党籍处分;由梅江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款物随案移送。 

冯浩简历

冯浩,男,1973年4月出生,梅州市梅县区人,汉族,学历大学,1992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9月至2013年7月任梅江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主任;2013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梅江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任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2014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梅江区环保局主任科员、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主任;2017年6月任梅江区农业局主任科员、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