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城北镇扎下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国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1-01-12  来源:梅江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2534


日前,梅江区纪委监委对梅江区城北镇扎下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国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国富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薄,多次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涉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涉恶势力“保护伞”;非法搭建构筑物、非法转让土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侵吞公款。

刘国富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贪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梅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国富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将其涉嫌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刘国富简历

 

刘国富,男,1964年10月出生,汉族,梅州市梅江区人,初中学历,200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系梅江区第八届人大代表(2020年12月已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中共城北镇第十五届代表大会代表。

2008年3月任城北镇扎下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

2011年3月任城北镇扎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018年12月任城北镇扎下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2020年10月被免去城北镇扎下村党总支书记职务;

2020年11月辞去城北镇扎下村村委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