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蕉岭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6-0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92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11日至11月18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蕉岭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1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蕉岭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对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蕉岭县委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义不容辞抓紧抓实巡视整改这一重大政治责任、政治任务,确保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高度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先后召开了全县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县委书记专题会议、4次县委常委会会议、6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对蕉岭县整改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年度“二合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从思想和政治上深刻反思,深入查摆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把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到乡镇和县直单位调研督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头负责5个问题7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分管部门和挂钩镇的整改情况逐项督导推进。成立县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具体承担整改工作日常综合协调、台账、宣传、督导等工作。全县各镇各部门成立相应机构,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细落小落实整改措施。一一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举一反三,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该由谁整改的就由谁整改,该由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建立1个县总台账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5个专项台账的“1+5”整改台账体系,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无一放过、线索无一落空、意见建议逐项落地。全县各党委(党组)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制定详细完整的整改方案,并根据整改情况建立整改台账。


(四)强化督查督导,有力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将巡视整改情况列为县委督查的重要内容,围绕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制定巡视整改督查督导方案,从整改落实工作启动、整改落实工作机制运作和整改落实进度等方面着手,电话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相辅助,以务实的督查督导确保整改成效。先后开展2轮全面督导,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率队到县委整改办及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和统战部等部门督查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县党政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分别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形式到分管部门、挂钩镇督导检查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县委整改办先后编发《整改动态》10期,督导检查组对各镇党委、县直各党组(党委)进行督导检查,累计电话督查近200次,实地督查73次,发出工作提醒70多次,切实把巡视整改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对巡视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五个方面主要问题,县委逐项梳理分析,细化整改任务,逐项落实责任领导、整改主体和具体措施,强力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主要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等快速、高效办理,立行立改和限期整改事项全部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须长期推进的事项均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要工作部署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学用结合不够扎实有效”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统揽蕉岭一切工作的总纲,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县委常委会会议的第一议题,并形成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首要内容,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带头主持学习会议、带头主讲。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集体学习研讨,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为半天以上,每次深入学习研讨1至2个涉及重大理论主题、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研究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制定《2019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计划》。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明确要求每位中心组成员围绕各自分管工作,每年撰写1篇以上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现已编印形成《蕉岭县委中心组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文章汇编》。加强学习保障,在县委大院开设多功能党员阅览室,4月底已正式投入使用。抓好宣讲工作,成立县委宣讲团,分赴全县各镇各部门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专题宣讲活动。


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引蕉岭完善发展思路,重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与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完整体系中去认识和把握,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立足生态发展区功能定位,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路径,谋划发展举措,把蕉岭新时代改革发展的路子走对走实走好。已出台《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绿色产业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科学编制2019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着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蕉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四是持续深入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深入分析全县尤其是改革发展、生态环保、民生等领域践行新发展理念情况,查找差距和短板。围绕蕉岭县、蕉华区融合发展课题,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积极开展深调研活动,做好深调研的成果转化,形成党建工作、社会事务管理体制、行政管理职能等4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有力推进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的落实。


2.关于“一些单位专题学习抓得不紧不实”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各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清单,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和2019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并作为各类培训的中心课程。开展专题学习专项督查,举办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常态化督查、制度化检查力度,对全县59个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中心组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印发《关于2018年下半年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的通报》,切实把党员干部的学习抓严抓实。


三是加大学习场所建设,继续加大投入新建7个、扩建修缮3个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布置党员活动室。加快推进东岭“红色村”建设,建成革命纪念馆、蓝坊肚战斗遗址纪念园等一批党员红色教育项目,革命纪念馆被认定为梅州人文社科普及基地。同时,推进镇级党校全覆盖,对镇级党校建设进行专项督查调研,及时解决教材、师资等不足的问题,增强县镇党校联建效果。


3.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学习笔记涉嫌造假”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


一是3月中旬,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涉嫌学习笔记造假的领导干部进行红脸出汗式谈话,并责令整改。


二是在开展巡察工作中,将被巡察单位是否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严不严列为巡察必检项目。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关注县纪委监委公众号“桂岭清风”,公众号每周推送3期信息,剖析反面典型,通报相关案例。


三是严格贯彻执行《蕉岭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考核检查手段,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的个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文章、学习小结等资料进行收集归档,特别对学习笔记本进行检查,未再发现有造假现象。


4.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不够扎实,专项资金监管存在漏洞,一些镇党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不力”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组织开展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并根据前期工作反映出来的问题,成立调查组,对重点村的精准扶贫开发专项资金进行逐一复核。成立2个检查组到8个镇检查、督导扶贫工作,着重检查档案材料、资金台账。同时,加强明查暗访,开展对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的检查,建立专门台账,目前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条,办结3条,在办1条,转立案2条2人。


二是成立县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小组,对资金项目进行常态化监管。各镇村均建立脱贫攻坚领导机构,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出台《进一步加强蕉岭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蕉岭县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监督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招投标制度、项目验收制度,规范拨款,阳光化管理扶贫项目资金。实行扶贫资金专账专管、村账镇管,加强镇资金管理、专账设置和会计核算等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专人专户专账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三是以蕉城、新铺、长潭、文福4个镇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蕉城镇认真执行遍访研判制度,深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计划,严格规范扶贫资金使用,强化脱贫措施,提高帮扶成效,转移就业率达86%,建起金星农业产业、湖谷光伏发电等多个长期产业帮扶基地及项目。新铺镇强化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必须进行公示公告,同时加强扶贫项目推进、扶贫资金使用的自查自纠,建立长效特色脱贫产业,确保项目推进好、资金使用准。长潭镇科学谋划安排资金,引导贫困户发展食用菌、树葡萄、灵芝种植和光伏发电、特色民宿等富民兴村产业,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文福镇每周召开一次精准扶贫专题会,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认真落实好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制度,按照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扶贫三方共管账号,做到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5.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力量,调整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同步成立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副组长的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决以最高规格领导扫黑除恶工作。


二是重新制定并下发多个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文件,全力抓好线索排查、处置、反馈工作,特别是中央和省督导组交办的线索核查工作,中央和省督导组交办的线索全部高质量按时上交核查报告。


三是全力查处“保护伞”,目前已立涉“保护伞”问题案件5宗5人,查处3宗3人。


四是按要求抓好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截至目前,县公安局破涉黑恶类刑事案件26宗,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6人;县检察院依法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19人;县法院依法审结涉恶刑事案件2宗,判决涉恶罪犯12人。


6.关于“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力度不够”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成立生猪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协助各镇做好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的排查与清理整治,截至目前,全县禁养区在养生猪养殖户清减为161户,粪污综合利用率74%。


二是加强各镇考核断面水质监测频次,由每季度一次加强至每月一次。目前新铺省考断面水质均值保持在Ⅱ类,松源河园潭断面交界水质由劣Ⅴ类改善至Ⅱ类,其他各考核断面水质均有不同程度好转。同时加强向各镇反馈相关考核断面水质情况,及时发现水环境质量问题,及时预警、处理,以水资源“三条红线”作为标准全面落实工作。


(二)对“政治、思想建设有差距,净化政治生态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7.关于“执行党内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已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同时督促各党委履行督导职责,每季度抽查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


二是统一印发《党支部工作手册》,严格实行“三会一课”制度纪实管理,规范做好会前、会中、会后工作,确保会议及其记录规范有序。


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巡视反馈以来,县党政领导率先垂范,通过参加所在支部的党日活动、到三圳镇东岭“红色村”开展党性教育等形式,带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党员、增强党性的作用。


8.关于“宗教阵地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抓好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宗教工作者学习《习近平关于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条例系列重要论述摘编》,组织宗教团体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向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各镇分管领导发放《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政策法规应知应会手册》口袋书,申报举办“蕉岭县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班”。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制定《蕉岭县民族宗教工作2019年工作要点》。根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转发并传达学习《广东省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工作试行方案》,并落实镇村对民间信仰场所的管理工作体制,在机构改革中,县委统战部调整内设机构,专门设立民族和民间信仰工作组。


三是举行蕉岭县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和星级宗教场所创建活动,支持宗教团体抓好教风建设。


四是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加强对学校的日常检查,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一网两微”反邪教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五是对宗教出版物进行专项检查,对全县寺庙宗教及信教人员进行全面摸查,摸清全县宗教活动场所信教人员,建立台账,加强管理。


9.关于“反邪教工作履职不力”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健全完善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制度,并装订成册,确保反邪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按照反邪教工作制度,组织各镇党委、县直各系统党委、省市驻蕉单位对辖区内、系统内的邪教情况和有无其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情况进行重新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控得住。今年春节和全国“两会”等敏感时间节点,全县实现了“四零”工作目标。


三是充分依靠宗教团体,做好各宗教活动场所反邪教工作,加强场所反邪教工作检查。


10.关于“没有制定网络重大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相关职能部门在应对网络舆情上缺少正面发声”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压紧压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蕉岭县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打造蕉岭网络舆情的一片“净土”。


二是充分利用好电视、“中国·蕉岭”网、微博“蕉岭发布”、官方微信“长寿蕉岭”,以及“蕉岭公安”“蕉岭社保”“蕉岭文化馆”“健康蕉岭”“蕉岭环保”等5家已入驻“南方+”的单位微信公众号,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至目前,推送蕉岭县文化馆公益培训和文化活动信息35条、环保工作动态信息16条、关于社保的政策宣传及舆论回应13篇。制定出台《蕉岭县广播电视台宣传舆论导向管理办法》,加强宣传舆论导向管理。


三是先后制定《蕉岭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习讲坛”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11.关于“文艺演出和文化驿站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文艺演出节目审批制度》《外请人员演出管理制度》,按照制度加强对文艺演出活动的管理,已对“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奋进新时代·迈向新征程”等演出节目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文艺演出节目内容健康向上,传播正能量。


二是制定《文化驿站管理制度》《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农家书屋管理制度》,按照制度加强对各类文化活动场所的管理,不定期到镇文化站、文化驿站、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检查,确保全县文化活动场所安全规范。


三是加强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的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今年以来,全县未出现涉及意识形态安全的问题。


(三)对“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12.关于“一些农村党组织自身建设缺失,部分村级党组织弱化、虚化现象比较明显”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落实“三强四带”行动、推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组织县、镇、村三级参加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辅导会,全面设立村党组织银行账户,制定账户管理办法,推行党组织书记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为每个联乡兴村工作队配套10万元工作经费,督促各镇召开联乡兴村工作会议,并进行乡村振兴、党建工作业务交流,提高业务能力,理清发展思路,推动驻点村规范开展“三会一课”、解决软弱涣散问题、确定联乡兴村实施项目。


二是从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先后出台《蕉岭县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蕉岭县村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规定不得发放党员参加会议、活动的补贴。


三是抓好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常态化整顿,制定“一村一策”整顿方案,要求县领导每月督导挂钩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驻村指导推进问题整改。目前已查找突出问题31个,制定整改措施73项,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97项,并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备案管理,及时指导调整撤换7名“四不”书记。


四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突出政治标准,落实“村培镇管县审”备案审查制度,加强镇村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每半年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从严把好党员入口关。以整改为契机,各镇党委对2014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和相关程序,加强专项检查指导,确保发展党员主体责任履行到位。


13.关于“部分村‘两委’干部党性缺失,纪律观念淡薄,利用公权谋取私利”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印发《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组建督查组,开展督查56组(次),抽查村(居)数71个,抽查户数417户,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7件7人。


二是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法院等部门对全县村干部违纪违法情况进行档案全面核查,对核查出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进行严肃处理。其中有1人曾受刑事处罚,已清退出村干部队伍。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与梅州农校联合开办村干部中专班,以“村推镇选县考察”模式精准培育217名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


14.关于“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建立健全《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工作,明确各镇各单位要向县委报送有关推荐、考察干部材料的流程步骤和具体要求,由县委组织部在每一批次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指导各镇各单位完成材料报送并对材料进行把关。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对提拔干部采取“一批一档”全程纪实干部选任工作过程,重点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如实记录并及时归档,对相关记录不规范问题予以及时纠正,做到全程留痕,确保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三是进一步规范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制度,完善民主程序,同时规范会议记录登记,详实记录会议程序及与会人员发言情况等。


四是针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全县组织人事政工干部培训,通过学习选人用人、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档案等知识,提高全县各级组织人事政工干部业务水平。同时,加强督促检查,结合县委巡察工作,派出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组,对被巡察单位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要求。针对县直有关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没有动议、考察、公示等程序问题的,结合干部聘期到期的实际,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新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选拔聘任。


15.关于“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规定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反馈的民主评议结果,召开县委常委会,分析研究并提出工作措施,采取书面通报的方式,向全会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和整改措施。


二是在全县范围开展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对84个单位进行指导和督查,确保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执行到位。


16.关于“执行相关干部政策存在偏差,执行干部任职交流规定不严格”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举一反三,认真反思,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应实行试用期的新任职干部作出一年试用期的规定,并在试用期内对有关干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才正式任职。


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党政机构改革,对任现职时间超过年限的县直机关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轮岗,目前已对17位同志进行交流轮岗。


17.关于“一些县直单位超编制配备干部”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结合今年机构改革工作,统筹做好超编制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结合今年机构改革,严格执行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对超编制配备干部进行调离调整。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混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清查出来的“混岗”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整改,返回原岗位工作。


18.关于“一些县直单位和乡镇空编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对缺编较为严重的单位和基层乡镇,严格按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做好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和交流、选调工作,补足基层工作力量。在2018年底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面向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18名,今年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63名。


19.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断层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向组织部长谈心谈话”活动,开展县直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工作,集中了解全县各级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全面掌握班子成员德才表现,综合分析存在问题,增强班子配备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科学性。


二是加强年轻领导干部储备、使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加大选调生工作力度,把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吸纳到干部队伍中来。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力度,结合机构改革,对5名在扶贫、乡村振兴等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年轻干部进行提拔使用。


三是培养专业型领导干部。通过培养和引进相结合,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统筹使用干部人才和岗位资源,探索专业化人才的选拔办法,不断充实专业型领导干部。建立全县干部专业信息库,注重“分类培养与导向引领”“专才与通才”的有机结合,促进专业化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更新。2019年度新增上报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38个,计划招录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48人,进一步充实专业人才队伍。


20.关于“县司法局存在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方案,即时规范公职律师执业行为,明确公职律师不再继续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不得进行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二是加大对公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坚持每周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引导公职律师严格按照《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进行执业。


三是加强对公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监管,目前公职律师为政府信访事务、重大事项决策、依法行政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并为农民工、困难群众、特殊案件当事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且未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四)对“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21.关于“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建立县委加强对反腐败工作领导的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及时处置、研究重要问题线索、重大案件查办等,把县委的领导贯彻到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二是县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政治生态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同时,根据县纪委监委的提请,县委书记专题会不定期研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工作。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县委常委会每季度开展一次“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同时建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凡有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召开本级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以案释纪,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2018年12月,县委、县纪委监委分别召开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以违纪违法案件为鉴,深刻汲取教训。


22.关于“一些班子成员不够重视对分管领域和挂钩镇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将党建工作列入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调研首要内容,要求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到分管部门和挂钩镇每年上2次以上党课、每季度督导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党组织领学带学,到挂点镇的一个村为党员上一次专题党课,推动学习贯彻工作覆盖到每一个支部、每一位党员。同时,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专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每人撰写一篇理论文章。


二是要求县委、县政府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抓党建“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要既抓业务、又抓党建,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党组书记和挂钩镇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并将抓党建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3.关于“一些党委(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突出”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各党委(党组)制定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党建工作列入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严格执行村(社区)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先经党组织研究决定,确保村级党组织成为引领村级发展的“主心骨”。


二是提高党建工作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价权重,并将党委(党组)书记年度抓党建述职评议结果与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增强各级抓党建工作的主动性。


24.关于“纪检派驻机构监督缺位,派驻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没有发挥”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立行立改,迅速进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全部到位。同时召开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对当前派驻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问题进行座谈和分析,就下一步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提出指导性工作意见。


二是强化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督查驻在单位和监管单位“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督查15次。


三是突出成效,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案件台账,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由专人负责管理,逐件编号登记,及时处置。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已立案2件2人,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初显。


25.关于“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未能形成有效监督合力”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关于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意见》,各镇和县直各系统党委向县委党廉办提交书面述责述廉报告。县纪委全会抽取三圳、广福、南磜镇党委和县国土局、城综局、水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责述廉。


二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加强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扫黑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目前已与县公安局、检察院及县扫黑办等分别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和办案协作机制。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推动监察权向乡镇延伸,制定或修订《中共蕉岭县委关于加强反腐败工作领导的意见》《关于加强全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蕉岭县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共蕉岭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有规可依。


26.关于“巡察工作不够严实,巡察移交的线索查结率偏低”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提升巡察报告质量。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巡察报告质量的通知》,制定巡察报告、问题线索报告、谈话情况报告、专题报告的模板发至各巡察组。从2018年底的村级巡察开始,制定和启用巡察工作报告新模板,印发《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规范执行。


二是规范问题线索分类。要求各巡察机构认真学习《关于县委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政治巡察重点工作“六围绕一加强”分类表给各巡察组学习,严格按要求对线索进行分类,进一步提升巡察问题线索分类准确性和规范化。


三是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将移交的问题线索台账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的线索处置情况对账,逐一销号。强化审查措施,保证问题线索处理质量。加大问题线索督办力度,对问题线索没查清、没查全的不放过,对办理不到位、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不放过。目前,县级交叉巡察第一、第二轮问题线索办结率达到80%。严格执行巡察通报制度,已向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去年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情况,确保监督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四是不断规范巡察工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办工作规则,持续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开展。同时,不断加大巡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对每批次抽调参与巡察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共培训巡察干部96人次。


27.关于“不收敛、不收手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涉及扶贫、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选人用人、执法司法、土地出让、审批监管、项目投资、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问题线索及案件台账,实行专人专管,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4件4人。


二是充分利用惠民信息平台的监督作用,对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今年以来共发布各类惠民资金及惠民政策数据49383条。


三是把好选人用人关,着手建立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廉政台账,作为评定履职情况的依据。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向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提供拟提拔重用和评先评优干部廉政情况376人次。


四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提升全覆盖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成果综合运用,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县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实施方案》;县委印发《中共蕉岭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县委巡察机构严格按职责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规划》精神,确保一届任期内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县委巡察办印发《蕉岭县2019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力争年底前常规巡察全覆盖完成率70%左右,村级巡察全覆盖完成率54%左右。至4月初,我县省定贫困村专项巡察“回头看”完成率达到100%。同时,成立督察组对第一轮巡察11个单位及第一批4个村村级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向县直副局以上单位通报,督促各被巡察单位压实整改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28.关于“一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廉政风险和监管漏洞仍比较大”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对十八大以来收到的有关工程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共排查工程领域问题线索39条,查结34条,其中转立案5件7人、党纪政纪处分7人、诫勉谈话1人。


二是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检查,对相关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2009年至2013年的招投标项目进行检查,同时对县城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未取得、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行为各1宗,现已进行查封。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从4月中旬起,要求相关单位的工程招标业务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资质的交易平台开展。


三是对2012年以来违规减免和欠交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情况开展全面清查。到目前为止,有8宗项目已经完成补交手续;3宗项目确认符合减免政策;剩余的项目已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县级收费基金委托银行代收款缴款通知书》的方式,依法尽快完成补交手续。


四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审批工作,积极推动“多规合一”平台建设,完成“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的采购招标工作,与中标企业签订“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服务合同。同时建立健全《蕉岭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蕉岭县水务系统水利项目招标投标和市场主体履约情况专项工作方案》等制度。


(五)对“‘四风’问题仍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29.关于“各类检查、考核、验收仍然较多”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制订《2019年度蕉岭县县直单位(镇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作为今年县直单位、各镇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价指标。


二是制订《蕉岭县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明确全年督查检查考核项目27项,比2018年减少20项,下降42.5%。


三是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各部门结合实际分类提出年度检查考核计划,除上级明确要求和依法依规必须开展的外,不得自行设置以镇级党委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不得在部门文件自行规定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巡查名义。


30.关于“一些可以由部门制订下发的文件,以县级名义制订下发;一些一般性工作或部门日常业务,由县级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办文办会有关事项的通知》。办文方面,明确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县委、县政府(含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转发或印发文件,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对不符合规定的文件一律作退文处理。办会方面,成立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会议由牵头单位召集会议,部门会议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备案,一般性工作会议不发纪要;严格落实年度全县性会议计划,优先安排推进重点工作部署的会议,计划外会议原则上不予批准。


31.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开展调研陪同人员多、听取汇报多,扎堆调研的现象仍较普遍”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的陪同人员、媒体记者等人数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持续深入实施镇领导干部驻点联系群众制度,完善县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切实履行县党政领导督导、指导职责,有效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巡视反馈以来,我县在各级领导干部“深调研”基础上,以推进城乡卫生、教育、公交、集中供水、污水处理“五个一体化”为抓手,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全县69家村级卫生站、8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面建成,实现全县覆盖,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均能在镇村得到有效诊断治疗。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在全县8个镇成立教育促进会,提升各镇教育教学质量,帮助贫困家庭的孩子顺利实现求学梦想。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行政村公交线路覆盖率达到95%。推进城乡集中供水一体化,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至行政村建设完成率达100%,至自然村建设完成率达78%,使16万群众受益。推进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实现县级污水处理率100%、镇级90%以上、村级85%以上。


32.关于“一些领导干部违规用工作经费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违规用工作经费报销个人费用或请客送礼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全力做好工作经费不合理开支清退工作。目前,相关领导干部已全部清退工作经费不合理开支,相关经费上缴国库。


二是举一反三,明确工作经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解决预算单位或部门困难、扶贫挂钩、慰问等经费。工作经费由预算单位或部门按实际使用情况提出申请,经领导同志签名确认后拨付。并严格按照财经法规规范使用,重点审核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票据凭证,确保工作经费的规范、合理使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工作经费,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虚报冒领的行为,一经发现,由管理单位收回资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充分发挥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作用,积极列席驻在单位和监管单位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及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监管单位重点岗位履职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并与各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单位对廉政风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已列席驻在单位和监管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会议96场次,提出意见建议26条。


33.关于“一些县直单位和乡镇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不严格,一些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线索的督办和跟踪。目前在抓紧办理。


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各镇各单位2016年度以来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由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坚决查处,并进行通报曝光。2018年12月以来,曝光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典型案例2起2人。


三是印发《蕉岭县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专项整治行动分三阶段,目前为自查自纠阶段,下一阶段将对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健全“月检查、季分析”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查快办。


四是完善制度性文件,健全相关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内控管理的通知》。做好公务用车改革,全县党政机关215辆公务用车全部录入全省统一平台进行管理并对所有车辆按规定标识化喷涂,目前已全面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服务,用车单位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严格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和公示制度。


五是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补贴政策的通知》并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严究领导责任,从严查处再犯屡犯,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根据《关于做好工资与津贴补贴项目清理归并工作的通知》精神,至3月底,我县全面清理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不符合规定的发放项目共12项。


34.关于“有的县直单位违规使用大量现金发放交通补贴、物业补贴”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印发《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的通知》,对全县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核查,对通讯补贴等违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排查,切实解决存在问题。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交通补贴、住房维修和物业补贴、工会慰问等发放行为,细化防范措施,全面堵塞管理漏洞,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正在制定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计划和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计划。


35.关于“县财政收入存在空转现象”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把实体经济作为财源建设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实体经济十条”“民营经济十条”“促进就业九条”等惠企政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大力发展健康养生产业、加快建材产业绿色转型,推进发展财源建设,实现财源可持续增长。


二是围绕收入预算目标,全力组织税收收入,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加强精准预测,严格征管措施,压实部门责任,同时加强对重点行业及税源监管。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合理确定税收组织目标,积极会商确定收入组织方案,群策群力做好财税创收增收。认真抓好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继续对非税收入进行管控,有效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有效规范组织入库,保证应缴尽缴,力争应收尽收。相继出台《蕉岭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蕉岭县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扶持实体经济发展资金列入2019年年初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优强企业入驻我县,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资金到位率。今年第一季度,蕉岭产业集聚区签约项目3个、动工项目2个、新投资产项目1个,完成工业总产值11.6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7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71亿元,实现全口径税收总额0.78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蕉岭县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继续在组织领导、查漏补缺、攻坚克难、督促检查上下功夫,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保持巡视整改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紧盯不放。做好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坚决防止整改力度减弱、问题反弹。继续按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事项,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加紧整改;对薄弱环节加强督导提醒,对问题比较集中的领域继续重点跟进,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全部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从体制机制层面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建立整改落实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根本上严防问题发生。


二是全力推动形成蕉岭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牢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抓牢基层党的建设,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严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全方位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正能量。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结合,与落实省委“1+1+9”和市委“123456”工作部署相结合,与推动我县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与构建“一城两业三组团”发展新格局相结合,以巡视整改的扎实效果推动经济社会迈向高质量发展,讲述蕉岭好故事、传播蕉岭好声音、树立蕉岭好形象、传递蕉岭正能量,努力开创蕉岭工作新局面,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蕉岭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7872644;邮政信箱 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石伯公路1号、邮政编码514199;电子邮箱jlxw01@163.com。

 

中共蕉岭县委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