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24  来源:南粤清风网  浏览次数:105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2月12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梅州市梅县区进行了巡视。2021年1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梅县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梅县区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梅县区委迅速成立了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资料组、督查组,全力抓好综合协调、督查推进、资料报送等各项工作。由区委班子领导带头示范,以身作则,落实整改工作。区委书记作为区委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对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先后召开了9次领导小组会议、10次区委常委会会议、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以“头雁效应”推动整改工作到底到边。

  (二)落实整改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严格按照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对反馈报告指出的每个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由一名区领导负责牵头落实,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责任,全区各镇各单位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亲自抓整改,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形成“区镇联动、部门互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任务

  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分类细化,制定《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落实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并将任务分解到各个区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由区委整改办协调推进全区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区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和整改举措,动真碰硬,真改实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加强协调配合,上下联动推进整改工作

  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分类推进。对涉及跨部门的问题,由区相关领导牵头,各责任单位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整改。对共性的问题,由职能部门牵头制定方案和指导督查,各镇具体抓好落实。对历史遗留问题或比较重大的问题,多部门联合召开专题研判会,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智慧,全力加以解决。区委成立了巡视整改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五)坚持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点面结合、长短结合,标本兼治,针对巡视反馈的意见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查缺补漏,制定完善了《梅县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方案》《梅县区领导干部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梅县区区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梅县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和制度,有效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推动相关问题整改。4月中旬召开了区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查摆反馈问题,深挖根源,制定长效机制,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二、紧盯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主要问题,逐项细化分解,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扎实推进整改,目前均已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一)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六稳”“六保”任务存在差距问题

  1. 针对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不到位的问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是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全力抓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成立了梅县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梅县区推进土地流转及复耕复种工作方案》,由区领导挂镇,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镇干部挂村,村干部带头示范,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加强技术指导、提升设施建设等有序有效有力推进复耕复种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派出5个工作组,深入镇、村进行技术指导,引导企业、群众因地制宜开展复耕复种工作。投资5000多万元对城东、白渡、丙村三个镇沿线的道路、圳道等进行改造提升。对连片面积大、交通相对便利、原有基础较好的撂荒耕地,配套完善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投资880多万元对南口镇瑶美等村的农田基础设施进行完善提升。全区共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3万多份,耕地保护政策深入人心。二是加快垦造水田进度和落实后期管护责任。做到科学选址、规范实施、严格验收,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快垦造水田进度。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区已完成垦造水田任务并通过市级验收。同时督促相关单位、种植承包企业和相关镇、村落实后期管护责任。三是压实在建矿山企业责任。按照各矿山企业已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加强巡查监测,压实责任,规范矿产资源开采。对矿山发生地陷事件进行全面调查,查明发生土地塌陷原因,根据调查实际情况采取关闭企业、群众搬迁、赔偿损失等分类整改措施。并建立完善长效监测机制,加强巡查排查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四是通过采取完善机制、加大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组建专业扑火队伍、加强扑火演练等措施全力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修订完善了《梅县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梅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森林火灾扑救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发布《梅县区森林防火禁火令》,积极开展野外火源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巡护督查,坚决遏制山火多发频发态势。2020年入冬以来全区共投入2300多万元用于建设生物防火林带、采购灭火装置、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等。分别组建了80人的区级森林扑火专业队,每镇30人的镇级森林扑火队和每行政村15人的村级森林扑火队。此外,我区还组织110多人参加全国森林草原扑火指挥员网上培训班、聘请省内相关专家讲授森林火灾安全扑救业务知识,并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落实镇级森林防灭火网格化责任机制等,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

  2. 针对落实稳生产稳就业政策不到位问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落实各项政策,全面强化稳生产稳就业各项举措。一是加大《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更加了解补贴政策和办理流程。二是主动做好摸查排查工作,加强信息比对,筛查出符合补贴政策的群众、企业,指引其进行申请。三是主动上门服务,对符合稳岗补贴的企业逐一联系、逐一宣传、逐一落实。截至目前,98家未申领稳岗补贴的企业中,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均已发放到位。四是加大就业创业补贴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和补贴发放进度。对符合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奖补条件的企业、符合申报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的学生、符合政策的见习留用人员、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引导其按程序申领并及时发放补贴。截至目前,已发放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奖补、就业失业监测点补贴等共53.03万元。五是加大发放力度。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资金补助条件的企业主动联系、主动服务。截至目前,已发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贴息贷款420万元。六是落实减免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的企业和商户做到应减尽减。截至目前,减免34户对象经营性资产租金共12.06万元。

  3. 针对推进民生工程进展缓慢问题。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区委主要领导带头深入现场督导民生工程建设,现场了解情况,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全力加快民生工程建设。2020年10月份以来,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民生工程建设。对进展缓慢的民生工程召开相关部门协调推进会,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间并全力解决用地指标和资金问题。各项民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梅县中医院养生大楼已交付使用,人民南路工程双向主干道已贯通。

  (二)关于推进“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短板问题

  1. 针对环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镇级生活污水厂污水处理率。制定了《梅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摸排、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污水处理站建设的治理模式、建设步骤和完成时间等,并将18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市、区2021年度十件民生实事。截至目前,尚未完成的村级污水处理站中,已建好77座。对部分镇级污水处理率低于60%以下的问题,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全面调查原因,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污水管网,进行分类整改,做到应收尽收。现由各镇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运营维护,下一步将制定梅县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方案,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统一打包运营。二是提高断面水质的达标率。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河(湖)长制,推进“五清”“清四乱”常态化,强化对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沿河水电站监管,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提高断面水质达标率。2020年10月份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30人次,检查企业213家(次)。开展沿河水电站生态流量专项检查13次。截至目前,石窟河考核断面全年平均水质达到了Ⅱ类水质标准。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压实畜禽养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养殖污染整治力度。区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梅县区水库水产养殖技术规范》,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印发了《梅县区涉水库环境安全工作方案》,区检察院开展了“保障水库水质和食用水产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大了保护水库水质安全工作力度。截至目前,适养区内7家畜禽养殖场中,4家畜禽养殖场环保配套设施已通过验收,3家在建养殖场(仅网上备案,未投产)已签订环保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禁养区内已关闭清退18家畜禽养殖场,5家正在依法推进关闭程序。区水务、区农业农村、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提升水库和饮用水源水质行动,集中整治过度养殖、违规养殖污染水质的行为,引导企业有序退出水库养殖。同时,加强巡查监管,巩固养殖污染整治成效,进一步提高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截至目前,44宗待整治水库中,9宗水库已拆除喂养设施、收回水库管理权,不再对外承包,完成了养殖清退,35宗水库采取控制养殖规模的措施。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水库水质合格率明显提高。

  2. 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区委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研判,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对政府债务进行全面摸底,分析研判,分类采取措施,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采取对债务项目建设进行压减部分投资规模、申请核减隐性债务额度和对到期债务按时支付还本付息支出等方式压减政府债务。至2020年底我区已完成当年年度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任务。二是加强领导,制定预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成立梅县区防范化解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研判存在风险,联动合力化解倾向性、群体性信访苗头,制定维稳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各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三是通过强化政策宣传、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加大巡查力度等方式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工资专账管理和保证金制度等工资支付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及早排查发现欠薪隐患,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严厉查处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对欠薪违法行为实行综合治理、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通过各类媒体、户外广告和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共印发宣传资料2万多份,进一步增强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意识。截至目前,我区抽查并完成了24家建筑企业和6家劳务派遣单位检查工作。协调解决了2019年71宗欠薪案件,妥善发放3733人工资共9466万元。四是深入镇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家庭积极开展以“抗疫情、讲科学、反邪教”为主题的警示宣传教育活动。

  3. 针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涉黑涉恶线索精准排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广泛发动群众继续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常态化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区广播电视台每天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各单位采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压紧压实责任,不断深化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研判。三是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从严落实“两必问”“四同步”等工作机制,深挖彻查每一条涉黑涉恶线索。

  (三)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坚定问题

  一是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成立梅县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项目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制定《梅县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项目实施方案》,并将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工作列入区政府目标考核范围。截至目前,已完成丙村、白渡等5个镇的101个自然村供水站点建设,计划至2021年底全面解决全区自然村未通自来水问题。同时,加强供水点水质净化和定期检测,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水质符合饮用标准,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大幅提升。二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通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和增加公办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加快解决教育资源短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招录解决教师缺编问题,2021年已招录教师122名。42家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均全面完成整改并加强常态化执法检查。梅县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已建成招生,增加城区公办学前教育学位450个,扶大、城东、南口等乡镇幼儿园通过“挖潜”“扩容”等措施,全区共增加5228个公办学位。至2021年9月,全区在园幼儿22382人,公办学位在园幼儿11235人,公办学位在园幼儿占比达50.2%。三是采取加大招聘力度、选派业务骨干到基层卫生院挂职、加快医联体建设等措施,着力解决边远山区群众“看病难”问题。针对镇级卫生院在岗人员不足问题,对全区镇卫生院人员缺岗情况全面调查摸底并制定招聘计划,第一批已招聘35名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梅县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提高村医待遇,加大村医招聘力度,已招聘19名村医并通过镇卫生院派驻医生和邻村卫生站医生定期巡诊等途径解决村卫生站无村医进驻问题。以松口镇中心卫生院和南口镇中心卫生院作为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医联体建设。2020年10月份以来,有17名粤东医院业务骨干到基层卫生院挂职副院长。四是完善设施,加强培训,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作用,提高集中供养率。2020年投入83万元为全区20间敬老院配备床、衣橱和书桌等生活用具,全面提升敬老院特困供养人员居住设施。同时,区民政和人社部门深入到白渡、隆文、丙村等镇开展分散供养人员的入户调查和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对敬老院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集中供养率得到大幅提升,全区有16个乡镇共新增入住敬老院特困人员156人,失能半失能供养率由2020年10月的30.78%提高到55.10%,白渡镇失能半失能供养率由12.5%提高到53.33%。

  (四)关于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亟待加强问题

  一是推进改革试点,完善制度,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改革试点事项“放得下,接得住”。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做好雁洋镇改革试点工作。雁洋镇2021年新招录8名公务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雁洋所、区自然资源分局雁洋所共10人已整体转隶至雁洋镇充实执法队伍人员,并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等提高办事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由镇级综合执法部门承担圩镇综合管理执法职能,相关镇已解除与相关企业的城管外包协议,规范全区各镇(高管会、办事处)执法队伍建设。2020年10月份以来,全区各镇村有300多人(次)参加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问题,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办理审批手续“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上级相关部门指导意见,由区民政和人社、教育、卫健等部门联合制定《2021年梅县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梅县区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截至目前,教育部门已晋升828人,卫健部门已晋升133人,教育、卫健部门符合岗位晋升条件的人员已全部完成晋升。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金管理和经营,设立“梅州市梅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梅州市梅县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2020年至今已制订出台了15个区国有资产相关管理政策,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对区相关部门投资经营的公司进行清理整改,其中有4家进行股东变更,7家实行注销出清。严格按程序发放社会保险养老金,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参保人死亡信息,确保社会保险养老金按时如实发放。三是健全完善驻村法律服务工作。修订完善《梅县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规范和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同时,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律师履职尽职。四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快个别项目征地涉及养老保险金发放进度和加快基层离岗兽医补助的发放进度,由区民政和人社局会同相关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发放具体对象名单和确定征地社保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发放198名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金。按照省、市基层离岗兽医补助工作方案加快基层离岗兽医补助发放。截至目前,符合条件的328人已全部发放到位,另34人因选择享受其他补贴而放弃兽医补助。

  第二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

  (一)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监管责任,真正以严实标准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对“一把手”有效监督,完善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和区直“一把手”廉政档案。区纪委监委制定监督工作方案,对各镇党委“一把手”落实区委各项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监督。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妇联开展“清风相伴·廉洁齐家”为主题的家庭助廉教育活动。二是把开展巡察工作作为监督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巡视巡察的工作要求,将巡察工作纳入区委年度工作要点和区委工作报告。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及时配齐巡察机构空编人员。

  (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加强监督执纪方面工作,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至2021年9月,共立案163件163人,党纪政务处分96件96人。二是提高案件办理质效。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采取案件质量层级把关等方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开展2021年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授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修订完善《梅县区纪委派驻机构工作细则(试行)》《关于机构改革后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更名和调整监督范围的通知》和《区纪委派驻机构职责清单(试行)》等制度,将派驻机构月汇报、履职情况季度通报、每半年召开一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座谈会等纳入《梅县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报告暂行办法》。四是加大对“微权力”的监督。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对新任村(社区)支部书记开展任前谈话和履职培训。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全区共印发《梅县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小册子、《梅县区惠民信息平台》宣传资料10万份。结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制作了《2021年梅县区村(社区)“两委”换届警示教育片》,组织镇村干部集中收看等方式对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三)关于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问题

  一是提高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土地执法监察,遏制占用耕地违法案件发生,切实保护耕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用地会审制度及用地审批程序,并执行好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二是规范建设工程领域管理。按照《梅县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梅县区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对政府工程未批先建等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在立项、(预)结算、招投标及施工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把立项关、设计关、签证关、监理关。对PPP、EPC等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三是严格落实拆旧复垦政策。制定印发《梅县区进一步加快推进和规范农村拆旧复垦工作的通知》,确保拆旧复垦政策落到实处,并将拆旧复垦政策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和农民增收。四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用餐和报账制度。五是通过提高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党员比例、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和印发通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村(居)务监督工作。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后,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党员占比100%。通过印发《梅县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通知》、加强指导、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等,切实提高村(居)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关于财政资金缺乏有效监管问题

  一是强化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目前除省属单位外,我区将全区经费类资金、项目类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各预算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制定《梅县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及主导产业招商若干措施》《梅县区产业集聚地招商引资管理办法》《梅县区产业集聚地工业项目平整土地费用补贴办法》,对企业扶持、奖励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三是严格账户审批。严格执行《梅县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撤销未经财政审批的部门账户,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的审批流程。四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管理好、使用好扶贫及水库移民资金。

  第三方面问题,选人用人不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党内法规、政策文件,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制定印发《提醒函》《任务清单》《组织生活会通知单》,及时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活动。

  (二)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问题

  一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把群众公认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二是严格执行任前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任前需报告的事项,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

  (三)关于干部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部分公务员身份和档案存疑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档案审核认定工作和加强全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业务水平。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二是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按照“事业为上、人岗相适”的原则,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三是严格落实《广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通过改革统筹、分流消化等方式解决超编问题,做到无编不进人。四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强化广大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对党费收缴工作的认识。建立党费收缴定期提醒机制,定期检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提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五是规范公职人员兼任企业职务问题。对公职人员违规兼任企业职务问题立行立改,按相关管理规定全部免去兼任企业职务。把公职人员违规兼任企业职务行为纳入区委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加大对公职人员违规兼任企业职务监督检查力度。

  第四方面问题,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对巡视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完善制度,制定《梅县区领导干部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二是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由区委整改办和区审计局牵头协调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以往审计发现29个整改不到位问题,已完成17个,12个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梅县区委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工作,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奋力谱写梅县各项工作新篇章。

  一是进一步抓实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整改责任,加强督促督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松手,问题不解决不放手,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取得扎实的整改成效。

  二是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针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完善各项制度,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化、常态化机制,持续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三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相结合,不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工作推动梅县苏区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2586996;邮政信箱: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14700;电子邮箱mxqwdcs@163.com。

  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