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第二轮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9-12-0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069


按照我区第二轮村级巡察工作部署, 2019年9月18至2019年10月16日, 7个村级巡察组分别对47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巡察,巡察对象分别是长沙镇墟镇居委、上罗村、大密村、下罗村、澄滩村;三角镇宫前村、梅塘村、新塘村、三龙村、三乡村、三乡社区、泮坑村;城北镇上村村、中村村、群益村、干光村、五里亭村、三村、玉水村;西阳镇西阳社区、白宫社区、明山村、鲤溪村、将军阁村、江子上村、新田村;金山街道芹洋村、盘龙社区、凌东社区、梅石社区、凌西社区、虹桥社区、杨桃墩社区;西郊街道桃西村、寨中村、西区村、黄泥墩社区、月影塘社区、更楼下社区、程江社区;江南街道江南社区、怡乐社区、梅江社区、路心社区、梅南社区、梅龙社区、鸿都社区。

11月14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第二轮村级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巡察组的工作成效。领导小组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梁英浩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反馈要及时,震慑要体现,压实镇村两级整改责任;二是督促要抓好,整改要实效,推动制度漏洞有效堵塞;三是站位要精准,质量要提高,确保巡察全覆盖有序推进,以巡察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加快梅江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1月27日,7个村级巡察组向7个镇(街道)党(工)委和47个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从巡察情况来看,47个被巡察村级党组织都不同程度上存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党建基础性工作不规范、“三资”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违规发放津补贴和领取补助等问题。巡察组在反馈会上强调,7个镇级党委要抓好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分析研判,指导村级党组织落实好整改工作,被巡察村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整改的直接责任,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按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