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梅江区村级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梅江区3个村级巡察组分别向3个镇(街)党(工)委及所属的21个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反馈了第三轮村级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现公开巡察组向21个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反馈的问题。
城北镇新田村、杨文村、车站社区、五洲社区、小花园社区、城北社区、白围社区等7个村级党组织:
落实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不够;创文工作不扎实,力度偏弱,乱摆乱卖、车辆乱停放现象仍然存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理论学习不深、不透、不系统,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工作的能力不足,把理想信念转化为推进解决基层疑难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党建基础性工作不扎实,会议记录不规范、混乱,党员参会率低;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全、不规范。
江南街道中心坝社区、白马社区、凤尾社区、榕树塘社区、新中社区、大园社区、红光社区共7个村级党组织:
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引领作用和责任意识不强;党组织建设薄弱,社区党员干部党费交纳不规范,党组织生活有偿化,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存在补贴发放、报账手续不规范和违规使用资金现象时有发生。
金山街道周溪村、东厢村、水巷社区、中山社区、碧桂园社区、小溪唇社区、金山社区党组织: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重大事项决策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党员学习教育存在形式主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够规范,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薄;村(居)监委履职不到位,对重大开支和重大事项决策存在监督缺位;财务报销手续不齐全、大额现金支付仍然存在,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程序缺失、预结算金额完全一致、执行合同不严格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