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第四轮对村巡察整改情况公布
发布时间:2021-04-22  来源:梅江区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2191

近期,梅江区第四轮对村巡察整改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4个镇(街道)党(工)委所辖24个被巡察村级党组织的整改进展情况摘要公开如下:

西郊长巷社区、三角塘社区、马石社区等3个村级党组织:

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创文工作没有常态化开展”的问题,立行立改,组织人员对巡察指出部分路段存在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等问题开展整治;建立长效化市容环境卫生巡查管理制度,成立机动整治队,对辖区内主次道路等重点位置进行机动巡查;建立联合整治及突击巡查管理制度,开展不定期机动巡查,共组织联合整治80多场次。

针对“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班子议事制度执行不严肃”的问题,组织12个村(社区)“两委”干部参加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业务培训,加强对“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等制度的学习,每月检查民主制度落实情况;指定专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街道党建办组织人员三个村(社区)指导和检查会议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村级重大事务内容的决议和实施结果;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支出报账流程,各村(社区)资金支出必须经财政结算服务中心审核,实现“村账镇管”监督职能前置;组织全体村(社区)干部开展财务制度业务培训,并对巡察和“换届选举”审计反映问题进行针对性讲解。

西阳镇清凉村、龙岗村、秀竹村、莆蔚村、阁公岭村等5个村级党组织:

针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的问题5个村级党组织向镇党建办报告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不到位的具体情况;镇党建办按照学习计划表和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进行指导,各驻村工作组对村级党组织的学习教育、党建工作和“33110”完成情况开展检查;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和交流讨论30多场,以案明纪,抓早抓小。

针对“开展农村‘三清三拆’及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镇党委召开2次“三清三拆三整治”推进工作专题会议,与各村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镇工作督查小组对桃坪村等12个村进行明察暗访,对进度缓慢的3个村进行通报,镇党委书记约谈村党组织负责人;镇驻村工作组会同村“两委”干部按照网格划分逐户做好群众工作,第四季度拆除泥砖房3524平方米。

针对“支部书记述职、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走过场”的问题,组织各村(社区)干部140多人在镇党校开展党务工作专题业务培训;向各村(社区)印发组织生活制度等流程图30份和党务知识要点等资料200多份;驻村工作组加强对支部相关会议记录“七要素”的指导检查,做到内容详实。

金山街道福长村、月梅村、东街村、东郊村、金丰村、龙丰村、黄坑村等7个村级党组织:

针对“‘三务’公开栏公开不规范”的问题,完善制度,明确村级“三务”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间要求等,确保公开内容规范全面;建立村级“三务”公开栏管理责任人员名单,责任落实具体到人;充分利用惠民信息平台,各村及时录入公开村级“三务”“三资”内容,实现“双公开”。

针对“‘三清三拆”工作落实不到位,城乡环境存在‘脏乱差’现象”的问题,街道以点带面开展全面摸查、全面落实,对金丰村等村道堆放的垃圾,组织人员开展清理;各村对需清拆数量进行摸查核实,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加快工作进度;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缓解村级资金压力。

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街道印发项目管理资料汇编,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学习培训,严格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和报账手续;各村(社区)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发现24个问题,及时纠正;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对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进行详细讲解;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监督村级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和报账手续,加强审核把关。

城北镇明阳村、玉西村、黄留村、古洲村、岭上村、黄明村、扎下村、塔下村、银营村等9个村级党组织:

针对“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河长制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扎下村、黄留村对河道垃圾枯枝等进行清理;镇河长制办公室制订考核办法和督查考核评分表,对各村实行每月巡视检查;对从事养殖畜禽的农户和企业,积极沟通,劝导搬迁,并上报相关部门禁养整治。

针对“新农村建设工作仍有差距,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全镇已建成的公厕进行全面排查,将公厕管理情况纳入镇人居环境常态化考核,督促村委加强公厕保洁和服务,确保公厕运转良好、惠及民生;污水处理问题由镇党委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针对“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风险较大,村集体资源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对村级银行账户的监管,加强内部稽核制度执行,个别村外借的资金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执行;明确各村集体资金投资项目需进行风险评估,经村“两委”会和村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投资;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和租赁等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公开招标招租。